7月30日,闪电新闻记者从清风菏泽获悉,日前,菏泽市纪委监委对菏泽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周铁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周铁伦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;违反组织纪律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,利用职权违规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;违反工作纪律,不正确履行职责,造成损失。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索取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
周铁伦严重违反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忘记初心本色,丧失党性原则,私欲膨胀,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、菏泽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,并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山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周铁伦开除党籍处分;经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菏泽市委批准,决定由菏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,待召开菏泽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