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闪电新闻1月14日讯 1月13日下午,郓城县召开领导干部会议,菏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有杰宣布山东省委、菏泽市委关于郓城县委主要负责人职务调整的决定。
山东省委批准:姜凌刚任中共郓城县委书记;菏泽市委决定:姜凌刚任中共郓城县委委员、常委。
姜凌刚是今年菏泽市第一位跨市交流来的县委书记,之前他任德州市齐河县委书记。
姜凌刚 男,汉族,1975年7月出生,山东莱西人,大学学历,法律硕士,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7年7月参加工作。
1993.09—1997.0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察管理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
1997.07—1999.05 惠民县公安局政工科科员
1999.05—2000.07 惠民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
2000.07—2002.09 惠民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,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(2000.05—2002.09挂职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)
2002.09—2006.03 滨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
2006.03—2008.11 滨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政委
2008.11—2009.12 滨州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副主任、党组成员
2009.12—2010.12 博兴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
2010.12—2011.04 博兴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、组织部部长
2011.04—2011.11 博兴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
2011.11—2012.01 博兴县委常委、副县长人选
2012.01—2013.12 博兴县委常委、副县长
2013.12—2015.07 邹平县委常委、副县长,县编委副主任
2015.07—2016.11 无棣县委副书记
2016.11—2017.01 无棣县委副书记、副县长、代县长
2017.01—2019.09 无棣县委副书记、县长
2019.09—2021.01 齐河县委书记
2021.01--郓城县委书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