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:疫情期间3人冒充志愿者、不听劝阻私自外出 拘留!-桃花源平台

来源:齐鲁网

作者:

2022-08-02 17:11:08

·闪电新闻8月2日讯 8月2日,菏泽市牡丹公安发布警情通报,对疫情防控期间3名冒充志愿者、不听劝阻私自外出人员依法行政拘留。

案件一:2022年7月31日早晨7时许,有志愿者发现居住在牡丹区双河路某小区的叶某某(男,56岁,陕西省安康市恒口镇人,现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亿联康城。)未佩戴口罩,从该封控小区私自外出,被发现后不服从志愿者劝阻,并与志愿者争吵,志愿者随即拨打110报警。

东城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,叶某某曾在7月30日,从小区负一层车库出来后,从出道口闸门处偷挤出去,到门口外环堤公园未戴口罩闲逛。志愿者发现私自外出的叶某某,对其进行劝阻。7月31日,叶某某再次偷偷外出,被志愿者发现报警。民警在查验叶某某行程时,还发现其自2022年3月份以来,一直未按防疫规定做核酸检测。叶某某的行为给辖区防疫带来极大安全隐患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决定给予叶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。

案件二:2022年7月31日下午16时许,牡丹南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,在菏泽市牡丹区八一路某小区内,有人不配合小区疫情期间封闭管控,擅自翻墙外出,并辱骂防疫工作人员。牡丹南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

经了解,在小区封控管理期间,小区居民张某某(男,24岁)翻墙外出购买香烟,全程未戴口罩,小区保安及志愿者发现后,及时联系公安机关。张某某不满小区工作人员行为,酒后辱骂防疫人员。民警到达现场处理时,张某某害怕被公安机关带走,窜至小区三楼平台上,以跳楼相威胁,拒不配合民警及志愿者工作,扰乱了小区正常的秩序。

根据牡丹区疫情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关于严格出入小区(村)流程的通知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以张某某寻衅滋事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;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以张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、命令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;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十六条之规定,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,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。

案件三:2022年8月2日10时25分,南城派出所接报警称,有人穿防护服冒充志愿者,在群里乱发消息,给志愿者抹黑,影响十分恶劣。

南城派出所民警很快查清并找到冒充志愿者的李某(男,22岁,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人)。经查,2022年8月1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,李某在“菏泽一车友会(499人)”微信群内虚构疫情防控志愿者身份,发布虚假信息诋毁志愿者名誉,造成舆论发酵,引起菏泽本地网民争相转发多个微信群、微博、抖音平台等,使菏泽市防疫志愿者名誉受损,造成极坏社会影响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。

闪电新闻记者 郑茂生  报道

想爆料?请登录《阳光连线》( )、拨打新闻热线0530-5310931,0530-5310187,发送内容至投稿邮箱sdgbdsthzjzz@163.com,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()提供新闻线索。齐鲁网广告热线0530-5310931,诚邀桃花源平台的合作伙伴。

咱们退役军人有力量——菏泽市退役军人志愿者参加抗疫工作纪实

7月23日,菏泽市突发新冠疫情,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闻令而动、迅速响应,立即发动全市退役军人,坚持对口支援...[详细]
菏泽日报 2022-08-02

菏泽:210余万元物资送达抗疫一线

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,菏泽市医保局主动作为,充分发挥行业优势,通过联系爱心企业仁和堂医药连锁集团,积极筹措防疫物资。7月30日...[详细]
牡丹晚报 2022-08-02

菏泽市新增7处中风险区

记者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获悉,8月1日12时起,我市调整疫情风险区域,新增7处中风险区。经过调整,...[详细]
​ 牡丹晚报 2022-08-02

菏泽市发布中高风险区汇总:截至7月30日8时 共有高风险区71处、中风险区19处

经过调整,截至7月30日8时,全市共有高风险区71处。其中,曹县58处,牡丹区11处,单县1处,开发区1处;中风险区19处。[详细]
齐鲁网 2022-07-30

网友评论

桃花源平台的版权所有: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
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
通讯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 邮编:250062
桃花源平台的技术支持:
"));
网站地图